難民 & 庇護
遣返前風險評估 (PRRA)
遣返前風險評估 PRRA | 難民及庇護被拒 | 上訴被駁回處理方法
加拿大致力於防止個人離開該國,以免被送往他們將面臨危險或可能遭受迫害的地方。 如果你符合條件,你將有機會申請遣返前風險評估 (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 PRRA)。如果你之前已提出庇護申請,該官員只會考慮新證據或你無法在難民聽證會上出示的證據。
有些人沒有資格申請 PRRA。 但是,如果符合條件,你將有 15 天的時間申請,請立即聯絡 TWA。
以下是 12 個月等待期申請的先決條件:
以下爲申請 PRRA 的先決條件:
- 你放棄或撤回難民申請,被移民和難民委員會 (IRB) 拒絕,或者你撤回另一個 PRRA 申請,我們通常需要 12 個月的等待期。
- 聯邦法院駁回了你要求審查 PRRA 決定或你的難民申請的請求
- 如果 12 個月的等待期過去,你將無法提交 PRRA 申請。
如果你已經在另一個國家提出難民申請
- 澳大利亞
- 新西蘭
- 美國
- 英國
如果你在這些國家/地區之一提出難民申請,則你的申請不能提交給 IRB。 但是,你可能仍然有資格參加 PR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