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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留權

永久居留權上訴 | 楓葉卡上訴 |加拿大 PR 被取消? 如何保住?

永久居留權上訴 | 楓葉卡上訴 |加拿大 PR 被取消? 如何保住?

PR 永久居民居住義務

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法案(IRPA),加拿大永久居民需要履行其居留義務。其要求永久居民每 5 年的時間段裏,必須在加拿大實際居住滿 730天(兩年),否則可能會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一旦永久居民沒有履行居留義務,將會被加拿大簽證申請中心通知。被通知的永久居民都有權在60天內提出居住義務上訴 Residency Obligation Appeal,否則他們將在相關文件到期後失去身份。

如何保住楓葉卡永久居民身份?

一旦永久居民沒有履行居留義務,將會被加拿大簽證申請中心通知。被通知的永久居民都有權在60天內提出永久居留權上訴 Residency Obligation Appeal,否則他們將可能失去身份。

什麼是永久居留義務?如何滿足要求?

根據移民和難民保護法案(IRPA),加拿大永久居民需要履行其居留義務。其要求永久居民每 5 年的時間段裏,必須在加拿大實際居住滿 730天(兩年)。

必須履行一定的居留義務才能保持其永久居留身份:

  • 如果你在加拿大境內,而移民官確定你沒有遵守你的居留義務,移民官可能會簽發一份離境令,要求你離開加拿大。
  • 如果你沒有履行居留義務並在加拿大境外,海外的移民官員可能會寄送書面信,通知你已經失去永久居留身份。

如果在60天內提出上訴,移民官可能會考慮基于人道主義再次考慮的永久居民身份,並作出最後判決

無法上訴的永久居民案件包括

  • 情節嚴重的犯罪;
  • 有組織犯罪;
  • 基于安全理由;以及
  • 侵犯人權或國際權利。

下列人士在加拿大境外居住的時間可視作在加拿大本土居住的時間

  • 與加拿大國籍的配偶或伴侶旅行海外,或是19歲以下未成年人士陪伴其父母;
  • 由加拿大企業或加拿大公共服務機構全職聘用,並在加拿大境外任職;
  • 陪伴在境外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同居配偶或父母。除此之外,其家庭成員已經被加拿大企業或加拿大公共服務機構全職聘用。
  • 有足夠的人道主義理由保留其永久居民身份。

當收到加拿大簽證申請中心的信時,永久居民可能在加拿大境外。如果永久居民在一年內曾到過加拿大,那麽加拿大簽證申請中心必須爲他們提供旅行證件。

永久性居民也可以自己申請旅行證件。如果所屬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委員會(IRB)的難民上訴部門(RAD)要求永久居民親自出席聆訊,那麽加拿大簽證申請中心會爲他們提供旅行證件返回加拿大,或選擇通過電話會議進行聽證。

在此種情況下,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委員會難民上訴部門要麽接受上訴,要麽將會判定存在事實法錯誤或違反自然公正原則。

在某些情況下,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委員會難民上訴部門將從人道主義出發考慮,作出決定並接受申訴。例如,兒童的最佳利益。

一旦上訴被駁回,上訴人將失去其永久居民身份。如果繼續滯留在加拿大,移民和難民委員會將實施強制性遣返。

在日益全球化的今天,許多人意識到自己無法滿足居住要求。其結果是,爲了成爲加拿大公民而付出的多年努力和金錢都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

TWA 在處理這一日益普遍的問題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如果你即將有可能失去永久居民身份或無法成爲公民,請儘快接洽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