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或地區證明信 PAL | 申請流程及豁免條件 | 加拿大學生簽證
加拿大政府 2024 年 1 月宣布對新的學生簽證申請實施為期兩年的臨時配額限制,以穩定加拿大留學生人數。聯邦政府根據各省份的人口分配留學生名額,各省和地區再自行將這些學習簽證名額分配給其範圍內的大學和學院。為實施此措施,從 2024 年 1 月 22 日起,所有向 IRCC 提交學生簽證申請的申請者,需同時提供從計劃前往讀書的省份或地區證明信 (Provincial Attestation Letter, PAL)。
*IRCC 加拿大移民部於 2024年6月更新了 PAL 政策,調整了部分豁免條件,詳情請參考下文。
延伸閱讀:加拿大限制國際留學生學生簽證數量 | 暫維持 2 年
請按此瞭解如何申請 2024 學習課程。
Provincial Attestation Letter PAL 證明信申請方法
目前各個省分及地區正制定給國際留學生申請人發放 PAL 證明信的流程,預計將在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確立相關程序。
BC 省省證明信 PAL申請方法
省或地區證明信 PAL 豁免條件
2024年6月 PAL 省證明信政策更新
2024年6月26日,IRCC更新了他們的PAL政策,取消了原本對「爲臨時居民,已完成一個課程或學習計劃,而它爲就讀 DLI 的先決條件 (prerequisite)」的豁免。不再符合豁免條件的,亦包括透過加拿大國際體驗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Canada, IEC) 計劃獲得工作簽證的人。
然而,受保護人士 (Protected Person),以及基於人道理由、公共政策或作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而符合申請永久居留的人,則被新增到豁免條款中。
這些變更可能會影響計劃在加拿大境內申請加拿大學習簽證的外國公民。
(2024年6月27日截圖)
2024年2月 PAL 省證明信政策更新
2024年2月2日,加拿大聯邦政府在網站上更新了有關 PAL 豁免條件。若符合以下情況,學簽申請人可獲豁免證明信:
- 申請就讀學前班 (pre-school)、小學或中學 (12年班或以前)
- 申請就讀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課程
*加拿大約 2024年9月18日宣布碩士和博士生將需要提交省或地區證明信(PAL),了解更多關於 2024 加拿大收緊學簽申請的宣布。
或
- 你正身處加拿大,並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情況:
- 申請延長學習簽證
- 持有工作簽證
- 爲臨時居民,在指定學習機構 (DLI) 學習的訪問學生或交換生
- 爲臨時居民,已完成一個課程或學習計劃,而它爲就讀 DLI 的先決條件 (prerequisite)
(2024年6月 IRCC 已經取消此項豁免) - 收到驅逐令,但目前不能被驅逐離開加拿大
- 爲居住在加拿大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而該外國人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情況:
- 持有學生簽證
- 持有工作簽證
- 持有臨時居民簽證,該簽證有效期至少爲 6 個月
- ”Visiting Force Act” (訪問部隊法)下,另一個國家的武裝部隊成員
- 認可的外國政府代表
- 某些體育活動或活動的參與者
- 在加拿大工作的外國新聞機構從業員
- 宗教工作者
瞭解更多關於 PAL 豁免條件,請前往加拿大政府官網。
如你有任何關於申請加拿大學生簽證的問題
加拿大境內旅轉學可豁免 PAL
若採用加拿大境內旅遊簽證轉學簽的申請方式,申請者不需要提交省或地區的證明信,這是因為此過程不會佔用學校及省的國際留學生配額,從而可能增加學簽成功率。
旅遊簽證持有人只需在加拿大境內完成指定學習機構(Designated Learning Institution, DLI)提供的一個短期先決課程或學習計劃,如部分 DLI 私立學院提供的 ESL 課程(英語爲第二語言課程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學生向學校申請有條件錄取通知書(Conditional Offer Letter),表明在完成前置課程如後能夠繼續進行進一步的學習。成功完成先決課程後,再向學校申請正式的錄取通知書(Letter of Acceptance, LOA),並向加拿大移民局申請將旅遊簽證轉為學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