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加拿大遣返令?加拿大遣返前風險評估(PRRA)申請指南
加拿大致力於防止個人離開該國,以免被送往他們將面臨危險或可能遭受迫害的地方。遣返前風險評估(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 PRRA)即為執行遣返前的最後風險審查機制。
如果你符合條件,你將有機會申請遣返前風險評估 (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 PRRA)。如果你之前已提出庇護申請,該官員只會考慮新證據或你無法在難民聽證會上出示的證據。
有些人沒有資格申請 PRRA。 但是,如果符合條件,你將有 15 天的時間申請,請立即聯絡 TWA。
遣返前風險評估(PRRA)核心機制
- 機制目的:讓面臨遣返者以書面方式提出返回母國將面臨的風險。
- 暫緩遣返:首次申請且按時提交者,遣返程序會自動暫停(Stay of Removal),可合法留在加拿大等待審查結果。
- 通過結果:一般申請獲批後可取得「受保護人士(Protected Person)」身份,並可申請加拿大永久居民(PR)。
遣返前風險評估(PRRA)申請流程
收到 PRRA 通知書後,請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前遞交遣返前風險評估申請,否則暫緩遣返保護將失效:
- 第 0 天:收到 CBSA 發出的 PRRA 通知書與 PRRA 表格
- 第 15 天內:必須提交 PRRA 表格,以維持「暫緩遣返」效力
- 第 30 天內:必須補交書面風險陳述與所有支持證據
誰可以申請 PRRA?有哪些限制?
如果你在加拿大境內有即將執行的遣返令,且收到 CBSA 發出的 PRRA 官方通知書,你可以申請遣返前風險評估,留在加拿大等待審查結果,或在獲批後申請加拿大永久居民(PR)。
- 等待期限制:若你先前曾發生以下狀況,自最近一次收到拒絕決定起算 12 個月內不得申請 PRRA:
- 難民法庭(IRB)駁回你的難民申請。
- 上一次 PRRA 申請被拒。
- 撤回或放棄你的難民申請或 PRRA 申請。
- 聯邦法院駁回司法覆核許可。
- 不得申請原因:若你屬於下列情況之一,則無法申請 PRRA:
- 因《安全第三國協定》(STCA)被認定不符合難民資格。
- 已在另一個可返回的國家獲認可為公約難民。
- 已在加拿大取得受保護人士身份。
- 屬於引渡對象。
如果你已經在另一個國家提出難民申請
- 澳大利亞
- 新西蘭
- 美國
- 英國
如果你在這些國家/地區之一提出難民申請,則你的申請不能提交給 IRB。 但是,你可能仍然有資格參加 PRRA。
TWA 遣返前風險評估(PRRA)實務指南
Thomas Wang & Associates (TWA) 總部位於溫哥華市中心,深耕加拿大移民、難民庇護及 PRRA 遣返前風險評估法律領域多年。收到 CBSA 遣返通知後的 15 天內是暫緩遣返的關鍵期,錯過將面臨即刻遣返。若您、家人或身邊的朋友收到通知,請務必把握時間立即聯繫 TWA 獲取緊急法律支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