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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簽證

加拿大商務簽證 | 申請流程及費用、有效期、準備文件如邀請函​

加拿大商務簽證 | 申請流程及費用、有效期、準備文件如邀請函

商務訪客(Business Visitor)是指短期進入加拿大開展商業活動,而不直接進入加拿大勞動力市場的人士,一般訪問時間不超過 6 個月。視乎所持的旅行證件,商務訪客或需申請加拿大訪客簽證 Visa 或電子旅行證 eTA。由於商務訪客在加拿大不被視為工人,所以他們不需要事先獲得工作簽證,再入境加拿大。

什麼是商務簽證?

商務訪客是指來加拿大:

  • 進行國際商業活動,但不屬於加拿大勞動力市場的人士,或
  • 正在臨時訪問加拿大,並有以下目的的人士:
    • 擴展業務關係
    • 尋找發展業務的方法
    • 投資

商務訪客通常在加拿大停留的時間很短,從幾天到幾週不等。一般來說,他們最多可在加拿大逗留 6 個月。

商務訪客的例子

以下是商務訪客來加拿大的一些原因示例。

  • 與他們有業務往來的公司人員進行會議
  • 實地考察
  • 因為一家加拿大公司邀請他們進行以下培訓:
    • 產品用途
    • 銷售
    • 其他業務往來的功能

加拿大商務簽證邀請函

加拿大公司在邀請外國商務訪客時,必須提供一封邀請函予受邀者。若已向 IRCC 登記該次商業活動,邀請函必須包含活動代碼 (Event Code)。以下為邀請函應包含資訊:

  • 被邀請人:全名、出生日期、公司及職位、地址與電話號碼、關係與業務往來、訪問時間等
  • 邀請人:全名、職位名稱、加拿大境內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
  • 發出邀請的公司:公司全稱、公司地址、公司網站、公司註冊/成立日期、業務類型

閱讀更多:其他商務簽證邀請函應包括的內容

商業訪客活動的種類

作為加拿大的商務訪客,允許參加的活動可能包括:

  • 為外國企業或政府採購加拿大的商品或服務
  • 接收商品或服務訂單
  • 參加會議或貿易展覽會
  • 根據保修或銷售協議提供售後支持
  • 接受加拿大母公司的培訓,以便之後在加拿大境外開展工作
  • 培訓外國公司在加拿大分公司的員工
  • 從你購買了服務或設備的加拿大公司接受培訓

此外,根據「加拿大-美國-墨西哥協議」,美國或墨西哥公民可以從事研究、營銷和一般服務等活動。

商務訪客簽證申請資格

要有資格成為加拿大的商務訪客,你需要證明

  • 你打算在該國停留少於 6 個月
  • 你不會進入加拿大勞動力市場
  • 你在加拿大境外經營你的主要業務並產生收入和利潤
  • 你持有支持你申請的必要文件
  • 你滿足加拿大的基本入境要求,因為你:
    • 持有護照等有效旅行證件
    • 有足夠的金錢供你住宿和回國
    • 打算在訪問結束後離開加拿大
    • 不對加拿大的安全、健康或法律和秩序構成威脅

政策更新

加拿大移民部(IRCC)於 2026 年 3 月 19 日 正式發布了針對商務訪客(Business Visitor)的最新準則:

  • 長效多次往返簽證:針對有過往合規紀錄、且因業務需求需頻繁入境的商務訪客,核發更長效期的多次往返簽證。
  • 審核路徑透明化: 將「購買/接受加拿大商品培訓」、「跨國企業內部培訓」及「非零售性質的商品銷售」列為標準化的免工簽範例,減少了審核時的人為不確定性。

入境加拿大要帶什麼?

請務必將以下文件隨身攜帶(不要放進託運行李),以便在海關查驗時隨時出示:

1. 必備身分證明 (三選一)

  • 訪客簽證 (TRV): 已貼於護照內的有效簽證。
  • 電子旅行證 (eTA): 須確保使用的是申請時登記的那本護照。
  • 美國身分證明: 美國公民持護照;綠卡持有者須攜帶綠卡正本與國籍護照。

2. 商務專用文件 (關鍵防線)

  • 官方支持與邀請函: * 母公司(海外雇主)的派遣支持信。
    • 加拿大主辦企業(接洽單位)的正式邀請函。
  • 服務與合約證明: 若涉及售後維護,須攜帶保固協議維修合約採購協議正本
  • 24 小時聯絡人: 提供加拿大對接窗口的聯絡電話,確保海關撥打時有人接聽。

3. 輔助支持文件

  • 有效護照: 效期建議涵蓋預計逗留期間。
  • 財力證明: 足以支付旅費與回程機票的證明(如近三個月銀行流水、公司出資保證書)。

商務訪客與商務人士

在法律定義上,「商務訪客 (Business Visitor)」與「商務人士 (Business People)」有本質區別。商務訪客持臨時簽證入境,主要從事不領取加拿大薪酬的短期活動(如開會、簽約或售後維修),無需申請工簽。相比之下,商務人士是指根據《服務貿易總協定 (GATS)》等自由貿易協定進入加拿大工作的專業人才。這類申請人必須持有工作簽證,但其優勢在於享有 LMIA 豁免權,雇主無需證明招不到本地勞工即可直接聘僱。

商務人士資格

根據《服務貿易總協定 (GATS)》,符合資格的商務人士可豁免 LMIA 進入加拿大工作。2026 年 3 月更新的作業準則強調了「身份互惠性」,目前具備申請資格的人士包括:

  • 世貿組織 (WTO) 成員國之公民
  • 特定地區之永久居民:
    • 澳大利亞 (Australia)
    • 紐西蘭 (New Zealand)
    • 瑞士 (Switzerland)
    • 亞美尼亞 (Armenia)

商務簽證常見問題(FAQ)

如果我是商務訪客,我是否需要工作簽證才能在加拿大工作?

從事與你在國籍國內工作相關的業務相關活動,例如:會見你公司的客戶、或訪問工作地點,則不需要工作簽證。但是,如果你打算執行文書、管理、技術或生產等職務、或在加拿大逗留超過 6 個月,則需要申請工作簽證。在這兩種情況下,如果你的國家需要簽證才能訪問加拿大,你必須事先獲得臨時居民簽證。

商務訪客可以在加拿大停留多長時間?

一般來說,商務訪客可以在加拿大逗留幾天到幾週,但他們最多可以逗留 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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