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法修正案生效:終結「第一代限制」
2025 年 12 月 15 日,加拿大政府宣布,為使公民法更公平清晰的《2025 年公民法修正案》(Bill C-3)正式生效。這項新法案為所有受過時規則限制的「失落的加拿大人」恢復了公民身份,並為在國外出生或被收養的加拿大父母確立了將公民身份傳給子女的現代化途徑。
公民法修正案的歷史背景
1947 年的首部《加拿大公民法》中的若干條款,導致許多人失去或從未獲得公民身份,這些人常被稱為「失落的加拿大人」。儘管政府在 2009 年和 2015 年的修正案中已為其中大多數人恢復了身份,約有 20,000 人成功獲得了公民身份證明,但 2009 年引入的「第一代限制」仍是一個爭議點。
這項限制規定,如果加拿大父母本身也是在國外出生或被收養,他們在國外出生或被收養的子女將不會自動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直到 2023 年 12 月 19 日,安大略省高等法院裁定《公民法》中與「第一代限制」相關的關鍵部分違憲,政府同意該法對在國外出生的加拿大子女造成了不公平的結果,因此未提出上訴。隨後,移民、難民和公民部(IRCC)宣布了臨時措施以支持受影響人士,直至新法案今日正式頒布生效。
新法案的兩大核心變革
新的《公民法修正案》的實施,旨在肯定「失落加拿大人」在加拿大大家庭中的地位,並強化公民身份所代表的歸屬感。其核心變革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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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性恢復歷史性公民身份: 對於所有在 2025 年 12 月 15 日之前出生的人,如果他們原本因「第一代限制」或其他過時規則而未能成為公民,現在將被視為加拿大公民,並可申請公民身份證明。IRCC 表示,無需重新提交申請,現有申請將依據新規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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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立基於「真實聯繫」的傳遞途徑: 新法為加拿大父母將公民身份傳給未來在國外出生或被收養的子女,建立了現代化、一致的途徑。在國外出生或被收養的加拿大父母,只要能在申請時證明其在子女出生或被收養前,已在加拿大境內居住了三年,即可將公民身份傳給下一代。此舉旨在支持海外加拿大家庭的公平性,同時確保公民身份的授予需有真實、可證明的聯繫。
移民、難民和公民部部長 The Honourable Lena Metlege Diab 表示:「這些對我們公民法的修改反映了當代加拿大家庭的生活方式。這項新立法加強了國內和世界各地加拿大人之間的聯繫,並重申了我們作為一個國家所珍視的價值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