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聯邦憲報 | 政府將鞏固對臨時外籍勞工權利的保護

加拿大聯邦政府於7月10日,針對《加拿大移民與難民保護條例》(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 IRPR)提出了一系列修正案。新提出的修正案強調了保護臨時外國勞工權利的必要性。儘管加國臨時外勞計劃(Temporary Foreign Worker Program, TFWP)與國際流動項目(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 IMP)的出臺皆具有確保雇員權利的效力,但仍有個別條款需以勞工權利最大化為前提而進行調整。考慮到個別工人因不了解自己的權利而遭受工作上的剝削,甚至虐待,此次修正案特別加強了對雇主的約束。

對IRPR的擬議修正案旨在通過為雇主製定新標準,從而達到保護臨時外籍勞工的目標。此外,違反規定的雇主將會面臨更嚴重的後果,包括但不限於罰款與吊銷勞工市場影響評估(Labor Market Impact Assesssment, LMIA)。有關保護臨時外籍勞工的指責將由加拿大就業與社會發展部(Employment and Social Development Canada, ESDC)與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 IRCC)官員實施執行。

遷居至新的國家通常伴隨著不安,包括文化、語言,或政治方面的不同。聯邦政府7月10日的線報中也列舉了列舉了加拿大外籍勞工面臨的幾項困境和不公平待遇:

 

    1. 語言障礙;

    1. 工作地點或環境所造成的物理與心靈上的疏離;

    1. 缺乏對其權利的了解;

    1. 因懼怕來自雇主的報復而對其不當行為緘口不提。

 

修正案的主要提議如下:

 

    • 雇主及時向雇員更新有關後者在加拿大的權利;

    • 雇主與雇員之間存在有效的、由雙方簽署的雇傭協議;

    • 員工在工作中受傷或生病時可享有醫療保健服務;

    • 員工保險必須包括緊急醫療費用;

    • 擴大對 “虐待” 的定義以包括雇主對員工的報復性行為;

    • 禁止雇主向雇員收取招聘費;

    • ESDC與IRCC官員有權力要求第三方機構提供文件以驗證雇主的執業合規性;

    • 將雇主對初步調查結果通知(Notices of preliminary findings)的回應時間從30天減至15天;

    • 審查雇主LMIA時需將工資與勞動爭議因素列為單獨的兩項要求。

 

上述規定修正自收錄於法律之日起第30天生效。盡管現階段它們仍是提案,但正式立法的可能性接近百分之百。鑒於臨時外籍勞工對促進加國基礎設施、人文發展方面作出的重要貢獻,聯邦政府將持續改善對此類勞工的權利保護。考慮到IRCC在接下來的幾年內接納移民的熱情不減,保障外籍勞工權利無疑會為加拿大的勞動市場再添一份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