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民申請結果-被拒絕怎麼辦-難民上訴

難民庇護申請程序第 7 步:難民申請結果公布|被拒絕如何提出上訴?

加拿大難民庇護申請結果公布!當收到 RPD 的決定通知書時,無論獲准或不幸遭到拒絕,申請人都將面臨截然不同的法律程序與權益變更。本文為您解析兩種結果下的關鍵應對步驟,以及絕對不可錯過的法定救濟時效,助您在關鍵時刻做出正確抉擇。

當加拿大難民保護審查部(RPD)對您的庇護申請做出判決後,不論結果如何,您與代表律師均會收到書面的決定通知書。若申請獲准,您將正式取得受保護人士身份,並可著手向移民部(IRCC)申請永久居民,但需注意移民局或邊境服務局(CBSA)仍有 15 天的權利提出上訴或司法覆核;反之,若申請遭到拒絕,官方通知書上會註明相應的救濟管道,申請人必須在收到結果後的 15 天期限內,向難民上訴部(RAD)遞交上訴或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由於後續的救濟法律程序極具時效性且程序複雜,建議在面臨關鍵判決時,立即尋求專業法律顧問或法律援助的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

本文摘要

  • 申請被接受:獲得「受保護人士」身份,並可著手申請加拿大永久居民(楓葉卡)。
  • 申請被拒絕:官方通知書會註明您是否能向難民上訴部(RAD)提出上訴,或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 注意事項:一旦面臨拒絕,只有 15 天 的黃金期限可以遞交上訴或申請覆核。
  • 新手必讀:若您剛開始規劃難民庇護,建議先由 [2026 加拿大難民庇護:申請指南總覽] ,快速掌握流程、門檻與核心要求

難民申請結果

加拿大難民保護審查部(RPD)公布申請結果後,您與律師會收到書面決定通知書(Notice of Decision),此決定分為「申請獲准」與「申請被拒」兩種。

  • 若申請獲准(Accepted):您將獲得受保護人士(Protected person)身份。可立即向移民部(IRCC)申請永久居民(楓葉卡)
  • 若申請被拒(Rejected):官方通知書上會註明救濟途徑。您必須在收到決定後的 15 天內,向難民上訴部(RAD)提出上訴,或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 尋求法律協助:若面臨拒絕,請儘速聯繫 TWA 移民法律顧問團隊 尋求協助。

難民申請獲准

當難民保護審查部(RPD)做出贊同判決時,您將正式獲得加拿大的「受保護人士(Protected person)」身份。官方會將書面的決定通知書(Notice of Decision)與判決理由寄送給您;若您設有代表律師,文件則會透過律師轉交。

  • 申請獲准
    • 獲得身份:庇護申請一旦獲准,您將正式獲得受保護人士(Protected person)身份。
    • 文件寄送:難民保護審查部(RPD)會寄出書面的決定通知書(Notice of Decision)與判決理由。
      • 有代表律師/顧問: 文件會先寄給您的律師,再由律師轉交給您。
      • 無代表律師/顧問: 文件會直接寄送給您。
    • 官方照會:RPD 會同步將決定通知書副本送交加拿大移民部(IRCC)與邊境服務局(CBSA)。
  • 潛在風險
    • 政府權利:IRCC 或 CBSA 若對 RPD 的獲准決定持反對意見,有權提出救濟。
    • 救濟管道:向難民上訴部(RAD)提出上訴,或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 15 天期限:官方必須在收到決定的 15 天內提出上訴,或在決定寄出後的 15 天內申請司法覆核。
    • 應對方式:如果官方決定上訴,他們會向您寄送「上訴通知書(Notice of Appeal)」或司法覆核申請副本。您將有機會提交答辯以捍衛原本的獲准決定
  • 後續權益
    • 合法居留:若在 15 天內沒有收到官方的任何上訴通知,您即可安心留在加拿大。
    • 申請永居:您將有資格向移民部正式遞交永久居民(楓葉卡)的申請。

難民申請被拒

當難民保護審查部(RPD)做出否定判決時,您與代表律師將收到書面的決定通知書,其中會詳述拒簽原因,並明確註明您可以採取的救濟管道。面對拒簽結果,時間是至關重要的決定因素,您必須在收到決定後的 15 天內,向難民上訴部(RAD)正式遞交上訴,或是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這段上訴期極為短暫,一旦錯過可能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此時,強烈建議尋求專業法律顧問的協助以評估案情並重新組織論點。

  • 拒絕通知
    • 文件寄送:若難民保護審查部(RPD)委員拒絕了您的申請,會寄出書面的決定通知書(Notice of Decision)與拒絕理由。
      • 有代表律師/顧問: 文件會寄給您的律師,再由律師轉交給您。
      • 無代表律師/顧問: 文件會直接寄送給您。
    • 官方照會:RPD 會同步將拒絕通知書副本送交加拿大移民部(IRCC)與邊境服務局(CBSA)。
    • 確認救濟途徑:決定通知書上會明確註明您有權選擇的救濟管道:向難民上訴部(RAD)提出上訴,或是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 15 天申訴期限
    • 時間限制:
      • RAD 提出上訴:必須在收到 RPD 決定的 15 天內遞交。
      • 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必須在決定寄出15 天內提出。
    • 行動建議: 請注意書面決定書上的簽發日期,務必在 15 天內完成遞交,以免喪失權益。
  • 上訴法律協助
    • 說明會: 官方提供免費的資訊課程說明會(Appeal Ready Tours),引導您了解向 RAD 提出上訴所需的具體步驟。
    • 儘速尋求法律協助:若計畫聘請律師處理上訴或司法覆核,請務必抓緊時間聯繫。
    • 法律援助(Legal Aid): 聘請律師為自費服務。若有經濟困難、無法負擔律師費,請立即聯繫您所在省份的法律援助辦

TWA 難民庇護實務指南

Thomas Wang & Associates (TWA) 總部位於溫哥華市中心,深耕加拿大移民與難民庇護法律領域多年。不論您的庇護申請面臨移民局(IRCC/CBSA)上訴挑戰,或面臨拒簽需要在 15 天黃金期內緊急上訴,TWA 專業團隊都能為您提供即時、精準的法律協助。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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