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留學生校外就職政策更新 | 2021 年

6月9日,加拿大聯邦移民部(IRCC)更新留學生在校外就職 (work off-campus) 相關政策。

即使學生本人在學習項目最後一學期內的課程安排為非全日製,在能準時畢業的前提下,仍可以在上課期間進行每周不超過20小時的校外工作。同樣,他們也能在學期結束前的寒假、暑假,或春假期間全職工作。

註意,除最後一學期外,學生本人需以全日製學生身份求學,否則將不得合法就職。

校外合法打工需滿足條件

自2014年6月1日起,如留學生滿足下列要求,則可以在校外合法工作:

  • 持有效的學習許可(study permit);
  • 於IRCC認證的加拿大留學指定院校(DLIs)全職求學;
    • DLI(全稱Designated Learning Institutions)指由加拿大各省和地區政府認可的中學以上教育機構;
    • 只有在DLI名單中的學校才有接收國際學生的資格,詳見IRCC官方網站。
  • 就讀於中學級別以上(post-secondary)的學術課程、職業培訓項目、專業培訓項目,或魁北克省的中專職業培訓項目;
  • 學習項目時長不得短於6個月,且於項目結束時頒發有效學位證書、文憑,或結業證。

即使滿足上述要求,學生本人仍需申請社會保險號碼(Social Insurance Number, SIN),從而滿足報稅等事項。

不符合要求的學習項目

如學生本人參加的學習項目包含以下兩項情況中的任何一項,則不得於校外合法工作:

  • 學生本人參與的項目非學術課程、職業培訓項目,或專業培訓項目(例:以提升自身水平為目的的ESL或FSL課程);
  • 學生本人正在完成DLI入學所要求的先修科目或項目。

如個人在就讀於學術課程、職業培訓或專業培訓項目的同時,參加ESL或FSL課程,則仍滿足校外打工的條件。

校內打工相關信息

與校外工作不同,如學生本人想於校內崗位就職,工作時間不設上限。但是,學生必須滿足上述有關合法身份、課程、及項目時長的要求。

在加拿大求學期間,如個人不遵守學簽條件,或在不合法的情況下工作,皆可造成嚴重的後果!違反條件者可能會面臨罰款、學習項目終止,甚至被驅逐出境。

同時,違反學簽規定還會造成個人日後移民申請的一系列阻礙,如:學簽續簽被拒、移民被拒,等。請各位切勿因小失大。

近期一系列的移民政策改革側面證明了加拿大引進海外人才的野心。不論是CEC分數的持續下降、PNP項目的各項利好,還是新移民通道的開啟,都彰顯了加拿大對移民的寬容和歡迎。由此,我們建議各位意向移民加拿大的人士接洽移民顧問服務,以獲得移民資訊及幫助。我們熱忱地期盼更多的優秀人才定居加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