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民需在抵達加拿大一年內提交加拿大庇護申請| 2025年6月17日
難民需在抵達加拿大一年內提交加拿大庇護申請 | 2025年6月17日 2025年6月17日,加拿大政府宣布《強邊境法案》(Strong Borders Act)新措施,進一步收緊難民庇護申請規則。 新規重點:逾期難民庇護申請將不予受理 根據新規,以下兩類難民庇護申請將不再轉交至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委員會(IRB)審理: 逾期申請者:若申請人首次抵加日期在2020年6月24日之後,且未在抵加後一年內提交難民庇護申請,無論期間是否有進出境情況,其申請將被視為不符合資格。 非正常入境者:從美國非官方邊境點(如陸路越境)入境者,若未在14天內提交難民庇護申請,其申請也將不予受理。 新規適用於2025年6月3日或之後提交的所有難民庇護申請,旨在減少系統積壓,防止難民庇護程序被濫用。 ...